近日,在御营坝某学校附近,现场拆违工作正紧张进行,一些乱搭乱建被拆除。市城管执法人员介绍说,该地段的临街商铺乱搭乱建问题十分突出,有些门面房屋顶还自行搭建了简易彩板房,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
【相关规定】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城镇临街建(构)筑物立面应当保持整洁、完好,其造型、色调和风格应当与周围环境景观相协调。屋顶、阳台、平台、外走廊及窗外不得违章搭建、堆放、吊挂影响市容市貌的物品;各类附属设施应当规范设置。违反规定的,责令改正或者限期清除;拒不改正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王海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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