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农民工陈某特意来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向立案庭的法官表达谢意,“非常感谢你,我的案件已经调解了,年后我就可以安心工作了!”
4月1日上午快下班时,陈某来到了江油法院立案庭,他手里攥着一份离婚协议书说:“我要离婚,双方基本都同意了,我在外地工程局工作,过几天又要走了,所以我想在走前办完这件事,我应该怎么做?”江油法官热情地接待了他,在认真审查其提供的材料后,经过进一步的对话沟通确定该案将为民一庭承办,便主动联系了民一庭法官,在简要告知案件情况后,初步确定了案件的调解时间。随后,江油法官把确定的时间转告陈某,耐心指导其撰写起诉状,并详细告知其立案所需的材料,还发放了起诉状范例及诉讼指南各一份。
据统计,截止目前,江油法院2012年受理的民事案件中有六成以上当事人是农民工。为此,江油法院及时推出了以服务农民工为主的“导诉员”制度,除已有的专职导诉员外,从立案庭抽调业务能力强和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导诉员,导诉内容包括立案材料的准备、诉讼费用的计算、审判流程的告知、法律相关的规定等四个方面,导诉范围从平时的立案受理阶段扩大到判后答疑,为农民工诉讼进行全程指导,开辟了一条既快捷又便利的“高速路”。
对于案情简单、关系明晰、分歧不大的案件,导诉员需及时为当事人联系案件承办庭的法官,主动向农民工提供意见和建议,协助法官尽快办结案件。此外,还特意加印了起诉状范例、诉讼指南等宣传单1000份,由导诉员负责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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