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9月11日,游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玉国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以下简称《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忠卫,副区长李彦君等陪同检查。
8月7日,执法检查组召开动员会,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以促进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助推实施依法治区战略和加快“五个游仙”更高质量发展。
9月4日,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走访了驻涪江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驻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新桥镇综治中心等地,对《人民调解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前期预备检查。
9月11日,执法检查组检查了区公安分局涪江派出所、魏城镇桂花社区人民调委会、陈邦福名人调解室等地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在座谈会上,副区长李彦君就区政府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情况进行汇报。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部分乡镇等单位对人民调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区人大代表就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交换了自己的认识和建议。
袁玉国主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持续用力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要求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努力营造群众积极参与调解、主动用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社会氛围。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重视与支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保障人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二是要创新工作机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加强指导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效率。根据实际对调解经费和补助标准进行适当调整,合理优化提高调解人员待遇。加大表彰奖励力度,让人民调解员充分获得荣誉感和成就感,提升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作者:曹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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