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1日起,涪城区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检测制度,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经营性公共场所在申领《卫生许可证》之前,除必须经现场卫生审查合格外,还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卫生指标检测,取得卫生学评价合格报告,从业人员必须经过预防性健康体检合格,才能开门营业,从源头上抓好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监管,保障顾客和从业人员健康权益。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经营性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严格按照国家公共场所相关卫生标准(GB-1996),重点检测公共场所温度、湿度、甲醛、照度、可吸入颗粒、空气细菌总数等微小气候指标以及茶具、床上卧具、毛巾、理发工具等公共用品清洗消毒指标,对公共浴室、游泳池等还要重点检测浑浊度、细菌总数、致病菌等水质卫生安全指标。公共场所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专业机构进行预防性健康体检,对体检发现的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化脓性、渗出性或接触性皮肤病患者必须立即调离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治愈后方可恢复从事原工作。
(绵阳市涪城区食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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