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春雷行动”的通知》精神,三台县工商局、县消委会联合县食安办、县食药局、县精神文明办、县发展改革局等部门于近期针对市民普遍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行业“谢绝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利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着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
截止目前,共出动联合执法人员42人次,检查大中型餐饮经营单位38家,拆除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广告牌28块,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份,约谈餐饮经营单位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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