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标准调整的通知》(绵人社办[2012]21号)精神,调整了门诊重症疾病病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待遇标准。其中,按住院政策报销的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病种由原4种调整为6种,增加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由原16种调整为18种,增加了精神分裂症、甲减两种病种。同时,新增对患者有两种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全年由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的规定;原患者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全年由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00元规定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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