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的意见》精神,江油市从2010年10月1日起,作为第二批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地区,通过半年多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和配套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成效逐步显现。
目前,40家乡镇卫生院、12个村卫生站全部实行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2011年4月1日起,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在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参加了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建立了“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实行统一归集、统一支付、专账核算。从6月30日起逐步推开基本药物制度延伸到村卫生站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工作。通过试点,就诊人均药费明显下降率为27.5%,住院病人次均药品费用下降率为21.3%,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率为31.5%,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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