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有关精神,维护学校教学用书征订、使用管理的良好秩序,保证盐亭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树立盐亭教育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护广大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5月26日,盐亭县2011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报订征订管理工作会在县教体局会议室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教体办负责人、盐亭新华文轩全体员工共1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教体局教育股冯建军股长学习、传达了教学用书征订管理的相关文件和市局会议精神,任宇超副局长就全县2011年秋教材上报、教学用书征订管理工作讲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要求。会议强调,各校(园)要认真贯彻执行川教(2011)52号,绵教函(2010)130、131号文件精神,落实绵阳市教学用书管理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加大宣传、查处、执行力度,确保教学用书的报订、征订及管理要求,按程序办理,保证我县教学用书的准确、及时报订和征订,确保教学之需;按照规范办学行为要求,各地中小学只能在2011秋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报订、征订;各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用书目录》确定的范围征订,使用教学用书,对新课程要求开设的各门学科教材必须订齐订足。对违规征订使用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照规定严肃查处;加强对幼儿园教材征订使用的监管工作力度,各幼儿园使用的教材只能到合法发行渠道征订、购买,严禁使用各种非法出版物和盗版教材,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各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循环使用教科书的征订使用;各校(园)要认真开展教学用书使用管理的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教材是否订齐、订足。目录内的助学读物是否按程序办理或不按学生家长和学生意愿办理。严禁学校教师与书商暗中联系诱导学生、家长乱购资料,教师不得推荐或变相推荐和使用目录外的教辅资料。核实校(园)是否有领导、教师与校外非四川新华文轩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盐亭分公司(新华书店)的集体、个人或明或暗的联系,推销教材和助学读物,一旦查实,将严肃处理。
盐亭新华书店经理李朝江在会上就如何配合学校、全面做好教材的征订发行作了表态发言,并希望各校(园)务必于5月27日前向教体局教育股报2011秋季学生教材订数,以便新华书店准确掌握有关数据及时上报,以保证秋季开学课前到书,人手一册,保障各科教学所需。
教体局局长唐文格到会指出,搞好教材征订使用,是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育质量的前提和基础。为此,我们希望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按政策规定、按正规程序、及时准确搞好教材数上报、教学用书征订,减少损失和误解发生;严禁除具有合法资格发行教学用书的新华书店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推销教辅资料,如有违反将按“规范办学行为”有关条款严肃查处。自愿认购的教辅资料品种、科目、定价要公示张贴,使家长、学生知晓交钱数额。加强对代办人员在操作规范程序上的管理和监督;要严格规范管理幼儿园教材使用,各园要按幼儿人数订齐订足;要加强对高中教辅资料的监管力度,根据教学需要到新华书店正规渠道选择使用。他特别强调,各校应在每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书款与书店结交清楚,这也是工作互相支持配合的需要,坚决禁止挪用新华书店书款的行为;各中小学应加大《优课数字教室》电子信息技术教学手段的规划和使用,充分利用先进教学手段实现教育公平和教学质量的提升,密切同新华书店联系接洽,选择适合的学校配置“优课”设备。他最后指出,今天虽然是教材征订工作会,其实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强化政策执行力,确保政令畅通,构建和谐校园,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的一次培训会,我局将在2011秋季开校工作检查中对今天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有关情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
盐亭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的蒋道平副县长亲临大会。当天的会议由教体局龚剑副局长主持。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