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看川戏《审苏三》时,拣了一句歇后语:“城隍庙的铁鼎——好一个化钱炉”!这是用来比喻吏部天官的三公子王景隆的。他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就在妓女苏三身上花掉了三万六千两雪花银子。平均每天超过百两纹银,确实等于一个化钱炉。
不过这位王三公子手头花掉的钱虽然多,到底是他自家的,或从他当官的老子手里拿来的,花光了再去取就是了,不用公家报销。他就这么一直花下去,大不了败家,不会亡国,因此不干别人的事,用不着为之心痛。就像有的大款们比富时,用打火机烧人民币,谁烧的多谁胜,旁观者又不曾被烧掉一分钱,干着急干什么?所以对于那句歇后语,早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最近忽然看到一则消息,不禁使人又想起了那句话。报载:辽宁省锦州市组织有关部门搞了个联合调查组,对该市夜总会、歌舞厅的消费结构进行了调查,其结果比想象的还要难以想象:“公款消费占这些被调查的‘会’、‘厅’收入中的80%以上。”该市有60多家歌舞厅、夜总会,“每天的公款消费超过22万元,平均每家3667元”。据统计,全国各大中城市共有20多万个夜总会、歌舞厅。该报据此推算:“仅以处于中低档的锦州的消费水平3667元计,全国每天经夜总会、歌舞厅这一渠道流走的公款总数达7.334亿元。”
人们上夜总会、歌舞厅娱乐,享受那里的温柔舒适或清歌妙舞,这种消费行为纯属个人享受。有些人即使是被动去的,是为了迎合上司或拉住客商,其性质也不会改变。个人消费却要由公款支付,大约这在无论哪个国家的哪条法律上都是不允许的。不允许的事情又能大行其道,那就难免不会变成公款的“化钱炉”。而且随着夜总会之类的“高消费”日益成为独资或合资的热门,化钱炉越来越多,化掉的公款必然会越来越多,这当然不是尚未进入小康的中国人所愿意看到的。
我国还有7000万人处于贫困状态,他们的温饱问题还要到本世纪末才能解决。但愿那些拿着公款操漂亮、买享乐的人手底下积点德,少把人民的血汗钱往那些大大小小的化钱炉里丢。须知每天化掉的公款,就足以使中国所有的穷人不再过穷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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