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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乐相狗之打“苍蝇”也得看主人面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0-04-18  发稿编辑:刘庆


    反腐倡廉,“老虎”和“苍蝇”均在应打之列。但却不必要求人人都去打“老虎”,因为反腐败必须在党的领导下依法进行。但若打个“苍蝇”什么的,则又当别论。然而现在的问题是,即使发现有苍蝇,也不是谁想打谁就能打。试想一下,如果某个屋子的主人已经声明,室内早已没苍蝇,而有人正好看到有那么一只,并且顺手一挥:“啪”,居然将苍蝇打死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将会怎样?势必得罪主人,不仅无功,反而会讨个没趣。不信,有中央电视台1998年6月13日的报道为证:河南泌阳县高店乡,一司机酒后开车撞伤二人后逃掉。该县电台记者魏某为此写了一份报道见诸报端,却被县里炒了鱿鱼。理由是他此举损害了这个县的“形象”。


    这本是一桩普通的刑事案件,不属于腐败的范畴。一个乡村公路上跑的司机,量也没啥后台,何况他又负案在逃。即使不是记者,普通公民也有权举报。他迟早也会被公安机关捉拿归案,受到法律的制裁。若按寻常百姓的说法,他实际上已是一只“死苍蝇”。魏某打一只“死苍蝇”却招来麻烦,实在是出人意料了。按说这个县的“父母官”如果明确支持魏某的举动,发动所有的知情人随时举报,尽快将那肇事司机抓获处理,让两位受害人得到经济上精神上的补偿,则这个县的形象一定会好上加好。但却相反,用掩盖事实,堵塞言路,即弄虚作假来包装形象,这就不能不归结到“腐败”二字上。


    反腐败的力度,前些年已经一加再加,如今反到这个份上,似乎已经无以复加了,只有寄希望于持久作战,警钟长鸣。这当然也是一种从精神上加大的力度。持久作战,可让腐败分子混得过今天,混不过明天;警钟长鸣,更让腐败分子心惊肉跳,惶惶不安。然而无论从行动上或精神上怎样加大反腐败力度,这力度总还是有限的。而从腐败的势头来看,却似乎还很有些无限:嘴巴上的腐败还没治住,耳朵上的腐败又泛滥开来;你把县以上的官儿作为查处重点,可镇、乡、所、站里那些为吏为役的,有的人腐败起来更让老百姓受不了。你说腐败要亡党亡国,可有些腐败活动乍看起来却是在为党为国,比如在“联系群众”、“体察民情”、“顾全大局”、“维护团结”的词句下行贿受贿,如不深究,简直就是正大光明的行为;你说不反腐败就会丧失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支持,可人家那里早就声称查过多次,没有贪污腐败,只有清正廉洁,勤政爱民。前面说的泌阳县那个案子并非腐败,可案子背后发生的事,不是腐败又是什么?至于说在市场经济中凭借权力作假、护假、阻碍打假的腐败现象,那就更多了。只要权力还有被滥用的可能,在它被滥用的一切时候和地方,腐败就避免不了。


    从正面加大反腐败的力度,当然是很有效的一着。但若能同时从另一面削弱反腐败的阻力,让各种腐败现象、腐败分子失去掩护或保护的势力,有恐而无恃;让我们的执法机关都能做到执法必严,让一切办案人员都能做到违法必究,那么,整个反腐败的力度,就会大上加大,奇大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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