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光辉照征程
经商由来
1952年,由川北区党委统一安排的第三期土地改革工作在旺苍县结束,我由四区区委书记岗位上调回县里担任了供销合作社县联合社主任,从此由行政工作转变为经商做买卖。全县九个区同时建立区供销社,抽调了一大批干部进入这个行业,县区两级共有职工500余人,属自负盈亏、国家适当补贴的性质,作为一个年仅22岁的我来说,既无经商经验,又要解决这500余人的吃饭穿衣问题,内心感到十分着急,十分恼火。怎么办?我和其他几位副主任商量,进行了分工,责权分明,各营业事项各负其责,决定由我主要负责人事、政工和全社重大事情,收购、销售、财务由两位副主任主管,并定了规矩,他们职责内的事一般自己定了就算数,不必大事小事经我手,因为两位副主任均系川大毕业生,均为30岁上下人员,他们比我能干。这样就把工作搞活了,生意越做越大、越好。经过一年的共同努力,年终结算时基本持平,免了国家补贴。
在那段时间里,让我最头痛的是两个问题:一是收回不少农副土特产,手工业产品,如铁锅、铁铧、土碗、毛皮等等,卖不出去积压资金;二是农村农民急需的食盐、布匹、药品又因无公路运不进去,特别是食盐时有断供。一年四季为上述两个大问题着急,伤脑筋,经常外出求人,其他方面均顺利平安。经过一年多的奔波努力,总算较好地完成了任务,被评为广元专区合作社系统的先进单位之一。办事处主任贺金亮同志在全地区大会上公开表扬了我们县。1953年下半年,我被调入县委任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后,经商的事业一断几十年再未做了。在这个工作中我的体会是不管什么事情,只要靠大家,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不断帮助同志们解决实际困难,大事情上报请示,不要自作主张;遇到困难带头干,定会有好的结果。
种地农耕
我家祖辈为农村之农民。我有两个哥哥和三个姐姐,大哥薛金林于1939年、二哥薛晋颖于1942年相继投身革命参加工作(大哥已去世,二哥离休后居住在汉中)。按照当时解放区的政策规定,我家每年要向政府交公粮,按收成的30%—40%,上交近千斤粮食;女的16—55岁为抗日尽义务年龄,每年一人或一户上交自制的军布鞋二至三双;由政府提供布料自制军棉衣一套,自种棉花自纺自织,上交土白布一匹,长不能少于36尺,宽不能少于一尺三寸。任务很重但无怨言,总是想方设法完成任务。无偿支援前线抗日使用;男的16—35岁为当兵年龄,每年征兵均在这一范围内选送去抗日。
我幼小的时候在家里根本无人照看我,只有跟随父母上田头地角爬着玩,到了六、七岁就跟着父母做一些手工劳动,后来长大了每年春秋两季跟班劳动,从而学会了耕、种、收割、管理等全套农活技能,加之读书期间每周还有一天种地劳动,增长了有关务农的知识,了解了各种农作物的特性,更懂得了柴、米、油、盐的来之不易,农民之辛苦,农业生产之艰难,加深了对农民的感情,树立了热爱农村、热爱农民、热爱劳动、热爱农业之情。民以食为天,吃饭是生存的第一需要。生存全靠农民,离开他们一事无成。这些就是我种地情况及其体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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