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
灾区的食品卫生是预防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重要内容,需要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是:对救援食品的卫生监督和管理;灾区原有食品的清挖整理与卫生质量鉴定和处理;对灾区在简易条件下生产经营的集体食堂和饮食业单位进行严格卫生监督和临时控制措施;加强食品卫生知识宣传,以居民家庭预防食物中毒为主。具体措施如下:
需要重点预防的食物中毒 细菌性食物中毒:食用已死亡畜禽肉和未很好冷藏的米饭、蔬菜食品特别容易引起细菌性食物中毒。化学性食物中毒:一般为误食有毒物质(农药、亚硝酸盐等)引起。食入化学有毒物发病快,一般潜伏期在数分钟~1小时内,死亡率较高,因此要及时对症治疗,包括停止食用毒物,及时进行催吐、洗胃、灌肠,使用特效解毒药等。如亚硝酸盐中毒采用美蓝,有机磷中毒采用阿托品和氯磷定、解磷定,砷中毒采用二巯基丙醇,条件允许时应送医院抢救。
有毒动、植物性食物中毒:未经充分加热的豆浆、扁豆或食用苦杏仁、发芽土豆、毒蘑菇会引起有毒植物性食物中毒;误食猪甲状腺、肾上腺和含毒的鱼类会引起有毒动物性食物中毒。该类中毒一般采取洗胃、急救和对症治疗。
饮水卫生
自然灾害发生后,往往伴随着供水设施遭到破坏,停水停电。由于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源可能含有多量泥沙,浑浊度高;受人畜粪便、垃圾、尸体污染,各种杂物进入水体,使细菌孳生,水质感官性状恶化和有毒物质污染,极易造成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为了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各地必须搞好饮水卫生。其主要内容是:
饮用水水源的选择与保护 清理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划出一定范围水源保护区,制止在此区域排放粪便、污水与垃圾。并设专人看管。集中式供水的水源地受到破坏或污染严重时,应立即选择新的水源地,建立新的取水口。分散式供水尽可能利用井水为饮用水水源。水井应有井台、井栏、井盖及井的周围30米内禁止设有厕所、猪圈以及其他可能污染地下水的设施。取水应有专用的取水桶。
临时性供水 装水运输方便,水质安全,可用来解决应急饮水问题。在道路交通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可利用水车送水,水车空间密闭,相对卫生安全,居民可就近取水,使用方便。水车供水时,需由专人负责,并注意饮水消毒,确保水质卫生。
环境卫生
为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灾区各地必须及时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其主要内容是:做好水源保护;设置临时厕所、垃圾堆集点;做好粪便、垃圾的消毒、清运等卫生管理;按灾害发生地的实际情况妥善处理人和动物尸体。灾民临时集中、分散住所、医疗点、救灾人员临时居住地等人群集中区域是环境卫生工作的重点区域。
对灾民临时住所的要求必须选择对人体安全有保障的场所或地点,尤其是灾民集中救助场所的选择,避免次生灾害的发生。选用轻质建筑材料、临时住所要能遮风防雨,同时应满足通风换气和夜间照明的要求。取暖做饭要注意安全,有人看管,防CO2中毒与火灾的发生。在临时居住地设定临时厕所,禁止随地大小便;设置垃圾、污水收集点;禁止在灾民集中居住场所内饲养畜禽。注意鼠、蚊、蝇等媒介生物密度,适时进行消杀。
垃圾和污水的收集与处理 根据灾民聚集点的实际情况,合理布设垃圾收集站点并加强管理,生活污水应定点倾倒。及时用药物对垃圾站点与污水倾倒处进行消毒杀虫,控制苍蝇孳生。传染性垃圾必须消毒处理,有条件可采用焚烧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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