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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进行人民防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08-05-18  发稿编辑:
人民防空是政府动员并组织人民群众防备敌人空袭,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所采取的措施和行动。它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方面,是现代化城市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民的社会公益事业。
人民防空(国外称民防)是伴随着空袭兵器的产生而产生,随着空袭兵器的发展而发展,特别是随着现代高技术空袭兵器运用于战争行动以来,使空袭的突然性、精确性、破坏性日益增强,对国家和人民生存构成了威胁,防备空中袭击、保护平民在战争中的安全,已经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
人民防空关系国家安全利益和人民的生存。人民防空包括防备敌人空中袭击主要是积极打击和严密防护两个方面。积极打击主要由军队担任,严密防护由军队、地方共同担任,主要是地方担任。其工作主要是修筑人民防空工程,疏散和掩护人员及物资、施放烟幕,实行灯火管制,以妨碍敌空袭兵器发挥效能和及时消除空袭后果,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早在北伐战争时期,国民革命军于1927年3月占领南京,北洋军阀部队便在沿津浦铁路实施反攻的过程中,出动飞机对南京实施空袭,造成了城市居民的伤亡和损失,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飞机对城市的空袭。抗日战争中,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城市、交通、桥梁、重要设施、厂矿均进行了狂轰滥炸,给我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
解放以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防空工作。早在新中国成立后的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便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民防空工作。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颁布,于次年元旦实施。人民防空工作做好了,可以将战争灾难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善设防则战患可消,现代战争宜重视;不审势即战防皆误,空袭后果当深思。要“居安思富”,更要“居安思危”,有备无患。忘战必危的古训,切不可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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