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市长刘超主持召开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审议并原则通过《绵阳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等事项。《绵阳市“十三五”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是我市“十三五”规划体系中11个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是指导“十三五”期间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提出,着眼支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以发展需求为导向,以铁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民用机场等为重点,加快建设交融汇聚、通联畅达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建成功能完备、衔接顺畅的客货枢纽站场体系,建立便捷舒适、安全绿色的综合运输服务系统,健全协调统一、运转高效的综合运输管理体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立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地位。
会议强调,加快建设西部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既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绵阳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必然选择。各地各部门要以交通建设攻坚大会战为抓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主动作为、拼搏实干,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优化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大交通、发展大物流、促进大流通,着力构建安全便捷、畅通高效、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要注重规划衔接。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现阶段我市交通运输发展的特点、需求、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加强与国家部委、省级部门的沟通对接,做好与国家、省级交通运输规划和我市“十三五”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的衔接配套。要狠抓项目建设。《规划》涵盖绵阳市域范围内铁路、公路、航空、水运、城市公共交通等多个领域,务必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科学制定年度投资计划,强化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形成推进合力。要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将交通运输与脱贫攻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工作结合起来,实行市县联动、部门联动、政企联动,努力把《规划》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使交通运输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市人民。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实施绵阳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二期项目有关事宜。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缓解我市城市交通拥堵,有效提升道路交通管理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马新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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