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测评成绩位居全省第四
2014年度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情况于近日揭晓,我市测评成绩位居全省第四。测评成绩排名前12名市(州)分别为:成都市、广安市、泸州市、绵阳市、眉山市、德阳市、巴中市、攀枝花市、凉山(西昌市)、雅安市、遂宁市、乐山市。
据了解,2014年度四川省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按照今年6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和“省级文明办每年组织一次辖区内的城市文明程度测评,并将全国文明城市在本省内排名情况上报中央文明办”的明确要求,首次将成都市、绵阳市、广安市和西昌市等四个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纳入全省测评范围。
此次考核测评对象覆盖全省1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3州州府所在县级城市,重点就各地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信建设制度化、志愿服务制度化、“讲树新”公益广告、“我们的节日”活动开展等内容和项目,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考核,并对城市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文化、公益活动、公共服务、公共关系等反映城市公共文明水平“六公”114条测评内容做了全面深入测评。
此次测评采用明察和暗访两种方式,综合运用实地考察、问卷调查、材料审核和整体观察等方法。42名暗访人员分成7个小组深入全省21个市(州)城市主干道、主要交通路口、商业街等公共场所的5880个典型点位,实地考察市民文明行为;抽样调查市民对城市公共文明评价和建议。明察主要考察各地落实中央和省文明委年初部署的12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对21个市州提交的电子档案资料进行查阅和审核。(记者 梁耀予)
正视差距 知耻后勇
□本报评论员
四川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结果近日出炉,在排名前12名的市(州)中,绵阳名列第4位;在全省4个全国文明城市中,绵阳位列第3位。这样的结果,无论如何,与绵阳的城市地位和形象是不相称的。测评如一面镜子,从一个侧面折射出了我市文明城市建设中存在的“回潮”现象,应当唤起每个市民的羞耻之心,从而正视差距,痛定思痛,知耻后勇。
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文明”一直是外界认知绵阳的索引。经过在全省乃至西部率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及至2011年步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修成正果”,绵阳城市的文明程度得到了外界一致公认,并因此一度引发了许多城市“参观考察”的热潮,这样的城市形象曾让我们作为一个绵阳人从心底感到自豪。然而,荣膺“全国文明城市”,并非意味着大功告成,正如“创业不易,守业更难”,从某种程度上讲,巩固文明城市建设成果,比争取文明城市的荣誉更难。此次测评的结果,至少部分地说明了这个问题。
不可否认,现在说到城区的不文明现象,每个人都能罗列一大堆。这当中虽然有人口激增、城市不断“扩容”后出现的治理难题,但也反映出,在文明城市建设中,我们确实还存在轻视厌倦、被动应付、自满懈怠 “三种心理”。这三种心理的共同特点,都是把文明城市建设当做了一项“政治任务”。轻视厌倦心理,是觉得我们已是全国文明城市了,该“休整休整”了;被动应付心理,是把文明城市建设当作负担,认为就是为了应付检查;轻视厌倦心理,是因为觉得创建文明城市已经“很有经验了”,随便突击一下也能过关。
现在流行一个词,叫“新常态”。对文明城市建设来说,这个“新常态”,就是文明城市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适应这个新常态,就要自觉克服把文明城市建设等同于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这种 “一评定终身”的心态,树立“文明城市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共识。特别要提到的一点是,今年中央文明办颁布了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一个核心思想就是坚持常态,力戒形式主义。其中最大的亮点,就是测评程序一改过去单一集中评价的方式,而采取由国家统计局专业调查评价、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评价、专家评价和省级文明委评价,这四级体系充分体现出文明创建重在日常、经常、平常的原则。这就告诉我们,过去搞会战式创建、搞人海战术、搞突击迎检那一套,是永远一去不复返了。
文明城市建设关涉每个人的颜面,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每个市民都应当主动适应文明城市建设的“新常态”,自觉争当文明城市建设的责任主体,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做文明事,当文明人,千万不要干给城市“抹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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