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雷建新为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严忠友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
代艳、于欢欢、李维、向茜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雷凤静为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华丰人民法庭庭长;
毛营、朱祥君、敬小波为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杨军文、孙德政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李英四川省科学城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岚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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