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条“铁规”推进干部作风建设
10月20日,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委《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标志着我市干部作风建设形成了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制度机制体系。
《意见》从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案件查处、注重源头治理、实施积极预防6个方面,分24项具体措施,对加强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要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定期评估作风建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作风建设的总体目标、基本思路和具体措施。各级纪委积极协助党委加强作风建设,督促检查作风建设任务落实情况。
在坚持正风肃纪方面,《意见》要求强化问题导向,查找梳理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每年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整治;强化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台账;强化惩戒警示,把惩戒问责作为正风肃纪的重要手段;完善工作体系,健全完善正风肃纪工作机制。
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意见》要求,将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各级党委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确保监督检查全域覆盖,并拓展监督渠道,利用网络理政平台、微博等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群众对各地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
在严肃案件查处方面,《意见》要求建立作风方面案件快查快结机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注重源头治理方面,《意见》要求深化廉政教育,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传”格局,实施积极预防,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进制度规范化建设,建立“四风”问题整改落实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机制。
在弘扬优良作风方面,《意见》要求深入开展“学习宣讲全覆盖、反思反省摆进去”活动,严格党内生活,深入开展“走基层”、“双报到三服务”、“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服务群众、转变作风。(记者 葛永坤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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