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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11措施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7-26  发稿编辑:景秀丽

四川经济日报讯 发改委网站昨日公布《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拓宽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提出十一项相关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各省级、副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及时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继续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全面提升对创新型小微企业的增值服务水平,促进创新型小微企业加快发展。

意见还指出,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鼓励其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投资。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

意见同时要求,支持创业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企业债券满足产能过剩行业的小微企业转型转产、产品结构调整的融资需求;清理规范涉及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完善银行收费定价机制,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实际融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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