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六,报道了广东证监局下发通知,“将依法督促辖区证券机构落实下调证券交易费用”,这也是全国各地督促券商落实减负新政打响的第一枪。昨日,成都商报记者就此联系了四川省证监局和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有关部门一直在研究降低证券市场交易费用的事情,近期将出台相关政策。如果严格执行证监会减负新政,以2011年的成交金额估算,仅经手费一项,投资者就可获得近40亿元的让利。
四川地区:将尽快出台措施
今年4月30日,证监会发通知称,拟降低A股交易的相关收费标准,总体降幅为25%。调整后,沪深证券交易所的A股交易经手费将按照成交金额的0.0087%双向收取。调整后的收费标准于6月1日实施。
然而,券商在执行降低相关费用这一问题上,却一直存在监管漏洞。本报调查显示,超过9成券商营业部在新政实施后,将本来应该优惠给投资者的“减负红包”揣进了自己的口袋。
直到上周五,广东省证监局率先发出通知,要求辖区证券经营机构遵守与客户之间的约定,调整过户费和经手费、规范证券交易佣金收取行为、做好信息公示工作,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昨日,记者就此联系了四川省证监局和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对此高度重视。协会有关负责人进一步向记者表示,“作为四川省证券行业的自律机构,协会一直在研究降低交易费用的事情,同时也会研究广东的做法。至于具体的措施,仍在研究制定中,协会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
律师:统一法规全国应一视同仁
尽管四川省证券期货业协会表态,将尽快出台相关规定,但目前来看,全国依然只有广东省正式下发了相关通知。如果广东省的做法不能在全国推广,那么最终可能出现证监会有统一规定,但全国各地区别执行的情况。
昨日,记者致电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远忠。张远忠表示,既然证监会已多次出台相关规定,且出台规定的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投资者的交易费用,那么全国各地就必须完全参照执行,不能区别对待。“如果区别对待的话,相当于是对不同地区的投资者执行不同的收费政策,这是不公平的。同时,如果只有广东省的券商执行减负新政,其他地区券商可以不执行,那么对广东省的券商也是不公平的。”张远忠表示,“此事也说明,证监会在进行行业监督过程中,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证监会应该对违反规定的券商,拿出切实的处罚措施出来。”
若严格执行:让利投资者近40亿元
今年6月1日,证监会首次下调经手费时,沪市的收费标准由按成交金额0.011%下调为0.0087%;深市由原来的0.0122%下调为0.0087%。今年8月3日,证监会再次公开表示,从9月1日起大幅降低A股交易经手费、过户费等收费标准。根据新的规定,交易经手费统一按照成交金额的0.00696%收取,双边收取。如果严格按照新的经手费收费标准,以2011年的成交金额估算,减负新政仅经手费一项,将为投资者减少近40亿元负担。(成都商报记者 曾子建)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