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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提高一倍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8-23  发稿编辑:景秀丽

 

从2012年起,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的村内公益事业建设,在财政奖补资金上限内,按照农民实际筹资筹劳额100%的比例予以奖补,在原来奖补50%的基础上提高了一倍。近日,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比例的通知》,对提高“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比例,完善奖补办法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通知》规定,除提高奖补比例外,省财政实行资金规模控制,省、市、县三级财政分担比例不变。同时,鼓励财力较好的地区视自身财力情况,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财政奖补比例,减轻农民筹资筹劳压力。

《通知》同时要求,各地要对“一事一议”建设做好统筹规划,实行项目库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质量。在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过程中要严格贯彻落实“六不”政策,即:不违背农民意愿、不突破筹资筹劳限额标准、不简化议事程序、不放宽议事范围、不负债上项目、不超越财政配套承受能力。(四川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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