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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重症疾病、慢性病病种调整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8-02  发稿编辑:景秀丽

 

●特殊重症疾病病种新增了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本月起执行

●特殊慢性病病种新增了精神分裂症、甲减,明年1月1日起执行

记者昨(1)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经过前期深入调研,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调整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病种,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标准,进一步惠及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的参保患者。

据了解,我市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和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实施10年以来,进一步完善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负担。但有些大病、慢性病由于不在门诊特殊重症疾病、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报销范围内,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和医疗保险基金的支出负担。

对此,我市经过认真调研,决定调整门诊重症疾病病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和待遇标准。其中,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病种由4种调整为6种,增加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两种病种。门诊特殊重症疾病病种增加后,其门诊费用按照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报销,以有效减轻参保患者的医疗负担。

同时,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由16种调整为18种,增加精神分裂症、甲减两种病种。对患有两种以上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参保人员,由现有统筹基金支付700元/人·年,调整为1000元/人·年。

据了解,调整后的门诊重症疾病病种及待遇标准从8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及待遇标准从明年1月1日起执行。(廖姝 实习生 曾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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