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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每人每年最低240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5-13  发稿编辑:景秀丽

 

5月11日,省人社厅透露,从今年起,我省统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省财政补助标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各级财政最低补助标准将再次提高40元,达到最低每人每年240元。

据介绍,从今年起,我省对各地不再区分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身份,均按实际参保参合人数和统一标准计算省补助资金。同时,调整合并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中央及省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办法,实现了两项补助资金的统一申报、统一结算。(记者 姚长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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