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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油法院:从信访到信任不是一字之差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2-09-13  发稿编辑:景秀丽

 

近年来,江油市人民法院把知民情、晓民愿、解民难,关注贫困群众的司法需求当作一项责任,创新四项司法救助机制,实实在在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弱势群体诉讼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受到困难群众一致好评。

建立立案救助机制。江油法院对生活有困难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和免交诉讼费用,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并提示当事人诉讼风险,提供诉讼知识咨询,指导当事人举证等服务,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诉讼,间接地减轻当事人的负担。

实施审判救助机制。江油法院对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无力支付公告费、鉴定费、调查取证实际支出费、参加诉讼往返差旅费的当事人,予以经济上的帮助。为方便基层群众诉讼,江油法院把法庭搬到与群众最接近的地方,巡回办案,实行因时、因地、因案巡回审理、就地办案,及时化解矛盾,宣传法律,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同时放便民联系卡,对江油北部雁门山区偏远乡村和困难、行动不便的群众,发挥人民法庭的便捷功能,根据辖区,法庭直接立案,巡回办案,上门调解、开庭。并实行了简易案件快捷审的模式,尽可能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真正方便农村群众,切实解决当事人的诉讼难题。

构建社会执行救助机制。对以弱势群体为申请人的案件优先执行,对年老、残疾行动不便的申请人,实行送执行款上门;江油法院还完善实施了《关于执行救助的实施细则》,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明确了救助基金的筹集来源、发放对象、发放条件、发放程序。对一些案件因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未能及时实现和保护,生产生活陷入困境的申请人给予适当救助,帮助他们缓解了暂时困难。社会执行救助制度的实施,使一部分经济困难而又得不到及时执行的申请人得到补偿和救助,体现了人文关怀;并有效预防了“执行难”、“申诉难”而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完善涉诉信访救助机制。江油法院推行人性化接访:从感情上同情上访人,从心理人安慰上访人,从生活上帮助上访人,最大限度地降低上访人受到的伤害和损失。邀请律师对法律认识差的信访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从心理上减少他们的对立情绪;利用市、乡(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开展下访巡访工作,上门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化被动为主动,化“信访”为“信任”;对生活上困难的当事人,采取行政救济、社会救济、亲情帮扶相结合的方法,解决实际困难,使息诉罢诉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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