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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仲裁委员会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公告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1-08-25  发稿编辑:景秀丽

为满足仲裁工作需要,绵阳仲裁委员会决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此次招聘职位为聘用制秘书,主要从事包括但不限于仲裁案件的法律文书送达、案件庭审记录、案件卷宗归档等程序事务性工作。

2、被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编制外)。合同有效期内,仲裁委员会与受聘人双方履行合同规定,聘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受聘人不再具有绵阳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身份。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国民教育序列法律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28周岁以下;

4、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5、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行政处分;

6、有较强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7、身体健康。 

 

三、报名

1、报名下载附件《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填写后同本人简历、学历证明(学校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2张1寸免冠照片一并寄交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报名资料提交截止时间:2011年9月16日。

 

四、考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通知参加考试。考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计算机测试为中文录入(看打、听打)。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随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2、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1、考试合格者,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六、签订聘用合同

考试、考核合格者签订为期一至三年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福利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8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补贴共计1200元,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失业、医疗等保险。聘用制人员不转人事档案。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2316095

联系地址:绵阳市临园路中段78号8楼

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备注:《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登记表》在绵阳网站上招聘公告上下载

 

绵阳仲裁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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