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和8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对《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两法”)予以修正,新的“两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修改后的“两法”,涪城区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对“两法”学习培训工作的要求,采取多种学习培训途径,确保学习培训取得实效。
一是积极组织全院干警参加高检院、省检院组织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规则》网络培训5场200余人次,全面领会“两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准确理解立法精神。
二是按要求派员参加省检院组织的“两法”学习全员轮训25期38人,有针对性地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三是举办“涪检讲坛”,安排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和参加省检院轮训干警授课8次,增强学习培训的实用性和指导性。
四是在检委会和部门学习例会上,加强对修改后“两法”的学习,特别是重点学习涉及检察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熟练掌握。
五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网络学习专栏,将“两法”的相关内容发布在学习专栏,方便干警学习利用。(涪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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