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至25日,涪城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对辖区内的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供水单位制水工艺环节生产记录、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证明、饮用水消毒剂具体使用情况等。
检查结果表明,8家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均能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制水,但仍有部分单位存在对供水管网清洗维护的记录不全的情况,就此卫生监督员已对供水单位负责人进行了监督指导及教育,使其充分意识到制水、维护记录完整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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