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围绕农民生产的需要,对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征用和农用生产资料质量索赔等涉农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四快”原则,以及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三优先”原则,全力服务于新农村建设。今年以来,江油法院共受理“涉农”案件156件,目前已结案151件,其中有110件是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调撤率达70%,兑付金额102.6万元。
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江油法院把调解工作贯彻始终,抓住时机,不厌其烦、反复耐心地做调解工作,以调解促和谐,以情理消矛盾,以法理释对抗,以公正止纷争,强化案件调解工作,推行全程调解机制,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审判人员要尽可能的争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江油法院法官用携卷下乡、送法上门、就地开庭、拉家常释法等乡土手段传播法制,深入田间地头、进入农户家中调解,邀请村居两委成员、当事人亲友以及周围有威望、有影响的人参与调解的方法进行调解;用成功强制执行的案例,向当事人说明判决执行与调解自觉履行之间的关系,让当事人自愿接受调解,并能够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调解协议,达成调解与执行效果的统一,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矛盾尖锐、影响大的赡养案件、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将纠纷及时解决在当地,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同时,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涉农问题,江油法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使农村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了、处理得好,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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