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建立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体系。组织部门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就要积极探索,尽快破题,推动干部管理监督更加严密、更加科学、更加有效。(2018年10月10日《中国组织人事报》)
古人云:“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帮助同志纠正过失,早比晚好;贻误时机,会不可救药。只有纠正过错于萌芽,才能避免由大问题的出现。各级党组织应当营造一种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的氛围,增强领导干部的监督和接受监督意识。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切实提高监督的质量和实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要注重预防,防止小错铸成大错。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致力于“抓早抓小”,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充分运用巡视、审计、群众反映等形式,尽早发现苗头性问题;一旦发现问题,就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函询、诫勉,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初始之时、萌芽状态,避免由“小病”恶化成“顽疾”。
要把“常”字落实到底到位。就是经常地开展思想教育和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纪律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和道德底线,自觉向高标准看齐,向高层次努力。要抓好干部交流谈心,多关注其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多听干部部属及周边群众的反映,力求全面、真实掌握干部情况。要让党内政治生活经常化,用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各种教育监督制度,督促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永葆廉洁本色。
要及时发现党员干部的倾向性问题,并及时提醒和告诫,让领导干部及时纠正,迷途知返,找准方向,既是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表现,也是对党员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对不廉洁问题“抓早抓小”,关键是完善监督机制,鼓励同事之间相互监督;畅通监督渠道,鼓励群众参与监督,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同时,对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苗头不能回避和迁就,而应通过谈心等方式,及时端正领导干部的思想。及时提醒和批评,防止问题滋长蔓延,及时纠正错误。(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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