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全面从严要求。新增档案审核内容,坚持干部人事档案“凡提必审”“凡进必审”“凡转必审”,全面规范档案的“建、管、用”,新设专章明确档案工作纪律和监督要求,细化责任分工,强化责任担当。(11月30日《山西晚报》)
纵观多起腐败案件,导致腐败滋生的因素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就是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地方和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缺乏科学的、行之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缺乏具备专业素质的档案管理人才,缺乏一丝不苟的严谨精神,以致出现干部人事档案遗失、破损、被人伪造等问题。这个问题不解决,“带病提拔”等官场怪象就难以根绝。要严把审核关。要认真听取本单位纪委书记或纪检组组长的意见,信访部门情况,防止“带病推荐”。不认真履行推荐干部职责,导致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进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并进行“一案双查”。有权必有责,有规应遵守,违规要查处,失责须追究。选人用人工作,既是一种权力,更是一种责任。现实中,在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违规行为和失察失误现象时有发生。究其原因,与选人用人监督不到位、出了问题难以实行责任追究有密切关联。因此一定要完善监督方法,强调责任追究,对有效解决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将起到积极预防和制约作用。强化选人用人监督,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全程监督。程序的公开公正与规范,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公信度的前提条件,没有程序的公正,很难有结果的公正。规范选人用人的程序与制度,完善监督的程序、内容和方法,使纪检监察部门能够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使群众清楚组织赋予自己的监督权利,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推动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文/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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