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激发干部积极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从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到中央专门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目的都是要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价值导向,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人民日报2018年10月15日)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工作深入开展,“忠诚、干净、担当”正在逐步内化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但少数干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错误思想,为滋生“为官不为”病菌提供了温床。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鲜明指出了应当为什么样的干部加油打气、保驾护航,内涵丰富、寓意深刻,为我们新时期选好用好干部、关心爱护干部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党的各级组织要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干预负责的干部负责。要鼓励党员干部大胆作为,干事创业,勇当先锋。严格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大力选拔敢抓敢管、实绩突出的干部,以良好用人导向来激励干部。
《意见》的出台,让广大“想干事”的党员干部看到了曙光,给“想干事”的党员干部吃了定心丸,在很大程度上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给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通过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切实让党员干部发挥敢想敢干的作风,大胆去做,用汗水挥洒青春,用成绩回报人民,新时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文/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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