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之后,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修订后的《条例》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新增11条,修改65条,整合了2条。这是党中央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和完善,提高了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进一步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党是一个人数近9000万人的大党,有一部完善有效的制度对党员言行进行约束是必然的。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和《条例》,将《条例》内化于心。事实证明,只有把权利关进制度的牢笼,时刻紧绷纪律的弦,使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纪律遵守,才能取得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成果。深入学习贯彻新《条例》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 ,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成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纪律的日常习惯. 对党忠诚是无产阶级政党打造铁的纪律的政治基础,以实际的斗争成果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可与支持,并以此强化自身铁的纪律建设,实现无产阶级政党不断壮大与发展。(文/彭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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