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一些干部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工作,特别是碰上重要的工作、棘手的工作,喜欢给群众“许愿”“承诺”。然却是“干打雷、不下雨”,只“许愿”不“还愿”,只承诺,不践诺。群众对这种“许空愿”颇有微词。(8月27日人民网)
“为官不为”本质上是因个人能力受限为求安稳、慵懒至极的行政行为;上级有明令不听,企业有问题不解决,百姓有疾苦无动于衷,饱食终日、无所用心,似乎也在点卯当差,实际是一种消极腐败。其影响长远、破坏范围广、弊端效应大。所以要对于那些屡教不改、依然为官不为的,必须依照法律、纪律及时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有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决心、力度以及健全的制度、机制,解决为官不为问题就有了可靠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篱笆”越扎越紧,纪律要求越来越严,“四风”顽症得以纠正,以新的作风、新的成效,激发改革发展强大活力。干部要真抓实干,蹄疾步稳,务求实效,对为官不为的“庸政”“懒政”坚决追责。只有杜绝“庸政”“懒政”,拥有良好的工作态度才能使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保持更好鱼水关系,维护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的健康发展,努力适应改革新常态。(文/周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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