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是树立正确政绩观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更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干部考核要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把考核结果同组织对干部的选拔任用紧密联系起来,让能者上、庸者下,体现绩效考核制度的积极导向作用。要与树立先进典型相结合。通过考核,注意发现一些优秀人才,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宣传交流典型经验,使考核结果切实起到鼓励先进、激励后进的作用。要与促进工作相结合。要抓住实绩考核这一契机,引导班子成员开展谈心活动,增强团结,形成合力。
要与干部奖惩相结合。把考核结果运用到奖惩上来,有利于解决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鼓励干部大胆改革创新,对非主观原因且无徇私枉法情形的工作失误或一般性工作偏差等,宽容对待,给予改正机会,帮助总结教训、改进完善,免于问责;对因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而受到造谣、诬陷、诽谤的干部,要调查核实,及时澄清,为其撑腰鼓劲,消除影响,让能干事的干部更有成就感、干成事的干部更有获得感。(文/张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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