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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有效规范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9-27  发稿编辑:韩春梅

 

近日,普洱市下发《普洱市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对监督的范围、内容、形式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对监督结果的运用举措进行细化,增强了制度规定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规范和约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牢记宗旨,弘扬美德,严于律己,真正让铁规发力,制度生威。建立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负面信息档案,定期向公安、银行、信访、社区等了解领导干部在社会治安、交通安全、诚信、遵守公共秩序和社区管理等方面的负面信息,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研判,作为识别、管理和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普洱市纪委2018年9月21日)

干部监督部门对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的监督,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明察暗访制度。建立专业的监督队伍,深入到会所、高档餐饮等重点场所,经常性地开展监督,及早查处党员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增强纪律和规矩的刚性。对违纪违规问题要及时处理,决不手软。各级纪检机关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处理,对典型问题和人员通报曝光。对未能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监督不力,应当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应当处理的问题而没及时处理,致使小错误酿成大问题,甚至连续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也要追究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一般性问题,点名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文/孙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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