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我虽然不贪不占,但因为我的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6万多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被套取,我咎由自取,背这个处分一点都不冤枉……”近日,鹤庆县辛屯镇双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段志远就自己所犯的错误作出深刻检讨。这是鹤庆县主动向“为官不为”消极腐败行为开刀的一个缩影。(2018年6月14日,人民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自古以来从政为官者的基本追求,也是百姓的希望。笔者认为,长期以来,“为官不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宁愿少做事,不想创新,不愿干事,存在畏手畏脚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监督部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从严教育,严格考核工作实绩,要敢于“亮剑”,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教育为先,从思想上树立担当意识。治“为官不为”要首先强化教育,提升干部思想认识。个别干部出现“为官不为”的问题主要是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认识不足、理解不够,对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主动适应不够,主动调整自己的行为和作风不够,因此工作中一时出现不敢为或者不想为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觉悟,增强干事创业的动力。(稻草)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