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危房改造项目中,我虽然不贪不占,但因为我的工作失职,审核把关不严,造成6万多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金被套取,我咎由自取,背这个处分一点都不冤枉……”近日,鹤庆县辛屯镇双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段志远就自己所犯的错误作出深刻检讨。这是鹤庆县主动向“为官不为”消极腐败行为开刀的一个缩影。(2018年6月14日,人民网)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自古以来从政为官者的基本追求,也是百姓的希望。笔者认为,长期以来,“为官不为”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领导干部怕担责任,宁愿少做事,不想创新,不愿干事,存在畏手畏脚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监督部门要在“严”字上下功夫,从严教育,严格考核工作实绩,要敢于“亮剑”,对“为官不为”问题进行严格问责。
学习在前,提升干部干事创业本领。治“为官不为”要注重提升干部能力素质,解决不能为的短板。对于能力的不足和不适应,要通过强化党员干部业务学习培训、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他们更新知识,提高能力素质,补足能力上的不足和短板。
考核逗硬,促进干部以实干作风创实绩。治“为官不为”关键要完善考核机制。要严格考核工作实绩,首先要科学研究和设定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程序,全面了解和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实绩,并把实绩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严格问责,绝不手软。(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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