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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优良作风的践行者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8-28  发稿编辑:韩春梅

 

河北省委督查室干部刘英林、郭顺鹏与阜平县牛角台警务站执勤人员发生纠纷,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作风简单粗暴,造成恶劣影响。根据有关规定,河北省委办公厅决定给予两人党内警告处分,刘若林和郭顺鹏现已调离省委机关。(8月5日《新华网》)

党员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不断推进作风建设。党员干部要加强自我教育,做优良作风的践行者。首先要搞清“怎样做人”、“怎样为官”等问题,主动地参加严格健全的党内生活,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同志们的教育与监督,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完善自我,求得进步,坚决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群众观、权力观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其次要做好问题的排查。领导干部应正视自己,不回避问题,找出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同时,应召开群众大会,到群众中收集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严重的问题要加大追究力度,严格追究领导责任。要把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抓,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部门、单位因干部作风出问题的,除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处理,还要逐级追究领导责任。对作风实、实干精神强、政绩突出的干部,要充分予以肯定和奖励,形成党员干部学习先进的良好风气。对弄虚作假、贪图享乐、不干实事、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阻碍经济发展的要予以严厉惩处。作风建设任重而道远,各级还要不断的探索作风建设方面的好方法、好制度,完善相关制度体系,适应新时期的需要,将作风建设推向深入。(任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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