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我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通过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延伸监督触角,精准发现、精准打击,全面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向全省人民交出新征程的新答卷。(辽宁日报2017年4月)
开展群众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困难、问题,这就要求干部要具有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对群众真正诚心诚意、尽力尽责,要树立“水滴石穿,绳锯木断”的信念,不能因为工作碰了壁、受了阻,就轻言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将群众的事情处理得善始善终。党员干部是党的“形象代言人”,当群众的干部,就要无官心、无私心、无傲心,始终把公心作为一把尺子,一面镜子,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凭着公平、公正的处世方式,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维护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要始终把群众的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群众工作中真正关心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在群众面前要谦虚,不骄不躁,认真细致的对待。为群众办事特别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做到疏而不漏,就能为群众减少很多不要的麻烦,真正体现高效、快捷。干部要关爱群众,乐于帮助群众,要始终怀着一颗为人民谋福祉、为大众做好事的心, 对民众、特别是对困难群体,要始终保持慈悲之心,在工作和生活中,多一点体恤,多一点真情,多一点扶助,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文/吴一)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