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形势下,单靠纪检监察机关或单靠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力量和手段,都难以适应查办案件工作的需要,只有在党统一领导下,各执纪执法机关集中行动,协同作战,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合力。要加强各办案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及时把工作成果转化为共享资源,形成“一盘棋”的运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各执纪执法机关意见产生分歧时,要及时提请各级政府反腐败协调小组进行协调,提高办案效率。
大力正风肃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势惩治腐败,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人和行为,发现一起、严办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重点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以及项目建设、土地管理、民生事业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案件。要持续用力正风肃纪,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抓好预防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要积极运用查处的典型案件开展查案治本工作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总结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线。要落实谈话提醒制度,发现党员干部在执行各级纪律规定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确保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加强与巡察组的配合,强化巡察成果的总结和运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的震慑、遏制和治本作用,推动管党治党压力向基层延伸。(文/杨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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