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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的选拔要注重听取“群众意见”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8-07-04  发稿编辑:韩春梅

 

 习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首次将“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作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指导方针,这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大创新,是体现因事择人选用干部的重大原则。坚持事业为上选人用人,要在树立五种导向,构建五项机制上下功夫。(人民网2018年4月17日)

组工干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树立公正的用人清风,确保选出政治过关,素质过硬,本领高强,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德”会在“才”所体现,而且为“才”所升华。因此,选人用人要坚持“德才兼备”,既要政治过关又要能力过硬,才能胜任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

要确保群众认可,要坚持“群众公认”的用人标准。基层干部选拔上来,就是为了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因此要将基层干部工作状态如何、工作发挥作用,群众的满意度如何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内容。要深入群众中考察干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方式,鼓励群众对干部选拔进行监督。

在选人用人上,坚持向经济建设第一线倾斜,向基层工作第一线倾斜,向艰苦的环境和岗位倾斜。坚持在经济建设的前沿阵地发现考察干部,把最优秀的干部放在最艰苦的岗位去锻练,把最放心的干部放在最不放心的岗位去任职,努力形成重素质、重实绩、重公论的用人导向。(文/任小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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