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应该予以严肃批评。近日,临澧通报4起“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例。(12月04日,来源:三湘风纪网)
“为官不为”,有的是“不想为”,安于现状,看摊子、守位子,推着干、看着干,出于“和尚撞钟”和“推磨”心理;有的是“不敢为”,在工作中怕失误、怕冒险,担心踩到红线,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
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机制。要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上不廉洁不实在的干部依据其现实表现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和处理。把那些忠诚、干净、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真正用起来。通过完善激励、奖惩、问责等一整套制度安排,着力解决干部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问题,真正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用人导向和制度环境,增强干部队伍活力。
整治“为官不为”需进一步强化监督,严格干部绩效管理和廉政监督,严格按照干部选任程序,任人唯贤,选贤任能。习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好干部的标准作出了这样的概括: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这是对普通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更是党政领导干部的为官之要。干部监督要重视重点部门重点人员的监督。干部监督要落到实处,要紧紧盯住“一把手”、关键岗位、等重点对象,完善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严把管理关、监督关,促使他们愿干好事、能干好事、不干坏事。
干部监督要严格干部惩处不手软。要加大对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的处置力度,对那些作风漂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群众意见大的干部,及时诫勉谈话,进行组织调整;对因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干部,严格实行问责。(文曾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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