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全党同志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有大大小小的权力,权力是什么?权力就是责任,有责任就要切实负好责,有责任就要有担当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已逐渐成为管理各级干部的新常态,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只要做到了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就不会失责,也就不怕问责,问责只是管理那些当官不为党担责,不为党尽责的人。
从中纪委最近通报的部分地区和部门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的案例来看,有些就是因为对下属单位负责人违法问题未按规定落实党纪政纪处分,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从这些案例说明,身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管好家属和身边的人,还要管好下属,下属出了问题,处理不力就是失责,同样将受到问责,同样将受到相应的处分。细想一下,这样的问责也是必要的,也是管理各级干部的重要手段,如果下属出了问题,作为管理下属的上级领导,你就没有责任吗?因此,问责也是对的。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出纪随,高悬问责利剑,以强力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失责问责、问责必严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好处:一是用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来倒逼责任担当,使担责不力的领导干部紧张起来,采取有力措施担好责、问好责。二是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用严明的纪律、严格的监督管党治党。三是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防止“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的不利局面。让失责必问,必责必严在党内从上到下,再到各领域都成为常态,切实使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槐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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