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收受各种形式的贿赂,折合人民币438万余元的烟台市副市长王国群,在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他犯罪借口让人大跌眼镜。(7月7日《新浪新闻》)
在王国群的忏悔中我们了解到,之所以自己从一个忠诚于党、不背叛党的人民公仆演变成放任自己、任性妄为的贪官,终于走上受贿犯罪道路。在他的忏悔中给笔者最深印象的是他种种为自己腐败找的托词,让人忍俊不禁。
理由一:“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采访过我,也就是那时有了骄傲情绪”。
媒体专访滋生骄傲情绪致使自己成为阶下囚,这样的理由未免过于牵强。新闻媒体的专访是一种渗透式的传播,起到宣传动员作用。对于王国群专访的目的是想通过对优秀事迹的报道,从而鼓舞更多的官员投身进来,希望出现更多的“王国群”。而对受访者来说,更是对自己成绩的肯定,对自己价值的认可,同时起到鼓舞作用,从而更加积极的干好工作。王国群的做法恰恰背道相驰,反而助长了骄傲情绪,那么笔者想说这到底是真的不知还是在装傻。
理由二:“自己已经50多岁了,仕途没有希望了,工作干好干坏都一样”。
升官无望成为腐败的理由,“天花板现象”令人深思。回首贪官的忏悔,不难发现大多都存在想上升,又受阻。于是不升官,就腐败;没有前途,就奔“钱”途。这很像是一种报复,更像是一种绑架和勒索。正因为如此,开始与一些商人朋友礼尚往来,干着一些权钱交易的勾当。这种可怕的循环造就了两种现象,一是用高高在上的权力荣耀感滋养内心的虚荣;二是用富甲天下的金钱满足感填充当官的价值,要么钱,要么权。试问,如今的官场还有多少人是怀着这样的心态?
理由三:“违法道路是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开始的。再加上不学法,成为了一个法盲”。
“不懂法”、“送的东西在一定限额内疚不算违法”的言论实在令人大跌眼镜!如今我们的社会是个法制社会,就是一个普通群众也知道,领导干部收受贿赂、为别人或自己谋取私利就是违规违法。作为领导干部,是经过高等教育和多次党校培训的,应该是懂法的,应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那么为什么还会这么说呢?是真的“不懂法”还是潜意识里将法律置之度外?或者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答案不言而喻。在他们眼中缺少对法律的敬畏感,没有守法的意识,他们看到的只有手中的权利。
理由四:“只要不出大格,抓贪官也抓不到我”。
现如今许多官员“身在腐中不知腐”,通过打牌、节日收礼等手段敛小财,积少成多,最终就像“胖大海”一样膨胀,成为一颗无法切除的恶性肿瘤。而这些官员依然心存侥幸,却不知头顶悬着一把利剑,随时一命呜呼。正是这样的“潜规则”,使得官员的小贪小腐变得司空见惯,而他们所涉及的正是直接关系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影响极坏。笔者认为“小贪小腐”现象值得我们警惕,不仅伤害群众利益,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还破坏党和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可见,小贪小腐的治理更加重要。
俗话说的好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个人如果不知道知足而让自己的欲望无限制的放大就会导致贪污和腐败。贪腐,一切都只因为自己本身的贪婪,是精神的一种缺失,一次贪腐就会导致自己一步一步的沦陷下去,走向贪腐的不归路。而不敢正视自己的内心,仅仅只是找各种理由,这是何等的令人厌恶。违法犯罪的官员,落至今日的下场,其实很多是可悲的,也是令人心痛的。通过这些事,我们应该明白:金钱不是万能,关系也不是万能,遵纪守法,良好的品德,踏实做事,方为人间正道。(唐浩浩)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