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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法治宣传工作的现状及思考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6-17  发稿编辑:韩春梅

 

游仙区依法治区办向全区各部门征集意见,并结合“政法大宣传”——平安法治文化下乡活动与基层干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这些材料成为了本调研报告的第一手资料。
游仙区法治宣传工作现状
(一)总体情况
从1993年建区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结合职能特点,充分利用“3.8”妇女维权宣传、“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综治宣传月、科技“四下乡”、“6.22”世界水日、“6.26”国际禁毒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开展各类法治宣传。与时俱进采用卓有成效的宣传形式——印制法治宣传资料,编印法治宣传教材,录制法治宣传片、法治微电影(微视频),制作法治宣传实物(法治挂历、笔、年画、春联、纸杯、围裙、扑克、手提袋)、运用新媒体(微博、微信、手机报、网站),宣讲法治故事(上法治培训课),编排法治文艺节目进行巡演,摆摊设点提供法律咨询,创作法治动漫(诗画),展示案例展板,建立法治文化广场(苑、街、长廊)等进行法治宣传。在“二五”普法到“六五”普法的进程中,全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能力明显提升,区内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社会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
(二)采用的宣传形式
1.口号式宣传。制作各类宣传标语,通过悬挂横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单位张贴和固定式法治宣传栏向群众宣传。
2.任务式宣传。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按部就班地宣传。
3.运动式宣传。在一段时期内,举全区之力,通过广播、媒体等各种形式,大造声势,使群众在这个时期内能耳濡目染。
4.灌输式宣传。通过组织特定的人群开展各类法治讲座、法治培训,通过讲解法条、以案释法等形式进行宣传。
游仙区法治宣传和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创新理念滞后,理论研究不够。一些部门认为宣传就是走走形式,只要把规定动作完成就行了,而不考虑宣传是否达到了效果。
(二)宣传创新动力不足,用力不平衡。表现在城市与农村、重点执法单位与其他行业、重点对象与其他人群间的重视程度不同。
(三)宣传创新力度不大,难点仍未突破。比如:法治宣传制度化建设、“法律七进”标准化建设、把法治宣传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新媒体的广泛应用等问题,都是有认识、亟须做,但难度大、推动慢的工作,需要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去推动创新。
(四)法治文化建设,提档升级不够。几年来,游仙区司法局积极争取资金,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法治文化建设成效很大。但目前还存在着提档升级不够,运用不好的问题。
(五)宣传经费缺乏,保障力量不够。也未将宣传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对策及建议
(一)规范宣传形式
1.沿用传统宣传形式。针对各部门纸质法治宣传资料样式、颜色、形状、大小不统一的情况,建议统一设计一个样式模板,规定纸质法治宣传资料使用纸张的型号、大小、颜色、背景,以方便统一收集后装订成我区法治宣传册。针对法治宣传展板样式、颜色、大小不统一的情况,建议统一设计一个样式模板,规定展板的大小、颜色、背景、图标,以方便统一收集后装订成我区法治宣传画册。
2.开辟现代宣传形式。树立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理念,发挥媒体传播优势,注重宣传普法先进典型。通过注册法治宣传公众号,扫二维码等新媒体形式,在官方微信以轻松幽默的话语,对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让枯燥的法律常识有看点、接地气,让老百姓愿意阅读法治宣传教育信息,让群众感受到法治宣传的实惠性。要始终坚持法治宣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由普及法律知识向更加注重法治理念传播、弘扬法治精神转变,由单向灌输式宣传向更加注重双向互动、凝聚共识转变。
(二)创新宣传模式
1.要深化法治宣传思路理念创新。深入开展农村“两委”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培训,推广 “六五”普法先进典型经验,以农村、社区和高校为重点,探索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同步推进,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新路子。
2.要深化法治宣传体制机制创新。要建立健全游仙区地方、基层、行业法治创建工作制度、“法律七进”工作制度等,切实抓好落实。
3.要深化法治宣传内容创新。要深入研究适销对路的法治宣传产品,丰富宣传内容,引导广大群众充分感受法治的保障和服务功能,进而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树立法治意识。
4.要深化法治宣传载体途径创新。
(三)推进差异化宣传
1.针对特殊人群,采用“援助”式宣传。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定期为社区矫正对象普及《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使矫正对象端正态度、遵纪守法;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法律服务时,告知他们享有学习、就业等权利;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时,对法律援助当事人进行所涉法律宣传教育,让当事人能以身说法,影响周围群众。
2.针对信访人员,采用“顾问”式宣传。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矛盾调解、申请法律援助、提起诉讼或仲裁等。
3.针对居民农民,采用“文艺”式宣传。将群众身边发生的真实案例编排成节目进行演出,达到教育感化的作用。
4.针对公职人员,采用“菜单”式宣传。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开展宣传。
5.针对青少年,采用“趣味”式宣传。利用乡村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法律手抄报评比、“法在我心中”演讲、“六一”法治游园等活动,邀请学生家长参与宪法宣誓活动,在参与中让法治宣传更加生动。
6.针对企业职工,采用“点题”式宣传。针对需求制定宣传方案,采取专家坐诊、现场问诊等形式开展宣传。
(四)壮大法治宣传队伍
把乡镇(街道)配置的宣传员纳入到法治宣传队伍中,培训所需费用由区财政给予保障。
法治宣传是依法治国的基础,依法治国是法治宣传的实践。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久的历史性过程,要让老百姓相信:“只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规,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保障,群众有法律意识,遇事不找关系、找门路,而是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我们的法治中国才能建立。”只有通过长久不断的法治宣传,才能达到依法治国的目标。法治宣传任重而道远,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克服人力物力的不足,不断的开拓宣传形式,才能让法治宣传更接地气。

 
                                (游仙区依法治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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