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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改革为平安建设植入法治基因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1-03  发稿编辑:韩春梅

 

10月17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举行全体会议。这是这个机构“复名”以来首次在媒体上出现,会议提出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平安建设。(新京报,10月23日)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全体会议于10月17日举行,已经惊艳亮相于媒体,而在本周进行的八八届四中全会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大会主题,两次会议,前者突出专项领域工作特点,后者则具战略全局意义,是前者的升级,但都紧紧围绕一个核心,法治。

不过依法治国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对于推进政法委改革从而为平安建设开创历史性局面似乎意义更为深远,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法治对构建新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加科学、高效、人性的管理社会,维护社会安定秩序,对当前不容忽视的各种社会矛盾、冲突无疑更具现实意义,也是当前群众最为期待破局的悬问。

政法委系统工作纷繁杂乱,不但关系国家稳定,更直接影响群众工作、生活等切身利益。长期以业,反腐反贪风暴之下,也让公众看到大量政法官员的背影,这些政法系统里的败类虽是少数,却在相当程度破坏了政法工作者的整体形象,不利国家法治化在各级行政区域的实践。究其根源,根本在于政法工作专业性强但易受大政府行政权力的干预,无法保持强大的独立性、公平性,或者说,政法工作至少目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行政意味要大于法治意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精神并未充分得以彰显。

其实,这一问题不但早为公众诟病,也早是法治改革决策中心心知肚明的。自1991年,中央综治委下设的办公室与中央政法委合署办公,综治委名称和职能的变化标志着政法变革的信号已经开始明显释放,而在十八大后,这种变革意味更加浓烈,党领导政法工作的方式变得透明化、法治化。而习总书记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的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无疑可视为政法委改革的基调。促进公平正义,这是政法工作的基本职能,要完全做到这一点,须对现行政法体制进行调整、变革,保证其专业性、独立性,避免行政权力和其它因素的干绕。

从公开媒体报到也可看出,自十八大后,绝大多数省级政法委书记均不再兼任安全厅(局)长,随着改革深入,这种趋势将更加强烈。而如此改革也意味着政法委工作将更加清晰,地位更中立,而持续了十年的“政治局常委兼任中央政法委书记”的局面被改变,改由政治局委员兼任,由总书记直接听取汇报无疑使政法工作被加强。新的改革信号已经释放,政法系统领导也不再仅是行政领导转任,开始出现具有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者的身影。政法改革无疑将为平安建设注入法治基因,政法工作的职能调整、地位提升和专业化无疑有利于避免权力干扰,走向独立体现公正的法治时代。
 
   ( 作者: 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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