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邮箱  返回首页  加入收藏关于我们


强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 助力盐亭生态强县建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10-16  发稿编辑:韩春梅

 

盐亭县工商局  张漱国

 1-9月,新登记企业 253户,同比增长35%,新发展公司138户,增幅达165%,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288户,同比增加25%。

新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行后,盐亭县工商局结合盐亭生态经济强县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了系列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强力推进登记制度改革,助力盐亭生态经济强县建设。

一、 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

根据登记制度改革精神,盐亭县工商局结合工商职能,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大力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一是制定并出台了《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全民自主创业,引导全县市场主体提质、增容;二是组织干部对登记制度改革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讨论,提升窗口办事能力;三是加强规范化建设,完善《首办责任制》等三项制度的落实,健全《服务承诺制》等各项制度,提升服务水平;四是加强作风建设,实行干部上下班指纹签到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五是推行企业联络员制度,让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企业,近距离贴近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具体困难,引领企业跨越发展。

二、助推城乡统筹发展

根据土地制度和户籍制度改革,我县大批农民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根据这一实际情况,盐亭县工商局采取多条措施,助推城乡统筹发展。一是允许已转为城镇户口但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以农民身份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自愿申请加入异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不收费、不罚款”的措施。二是除国家明令禁止外,农村经纪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不受限制。允许农村经纪人既从事经纪业务,又从事农副产品购销活动。三是支持发展品牌农业、订单农业,发展品牌基地,形成“农户+经纪人+公司”、“公司+商标+农户”、“公司+基地+农户”、“企业+订单+农户(专业合作社)”等产销模式。

三、 支持拓展经营渠道

引导并协调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签订农副产品订单,扩大种植、养殖业规模。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业务,作为股东登记注册公司,自办农产品加工企业,在城镇设立连锁店、直销店、专营店销售特色农副产品。

对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农民个人或家庭经营户,允许自愿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免交登记费;对农民和农村经济组织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从事有特色经济作物的种植业和畜、禽、水产养殖业的,可采取自愿原则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免交登记费。

四、 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五抓五突破”的产业发展思路和盐亭“国家级生态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总体目标,切实转变工商职能,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盐亭县工商局通过放宽市场主体准入,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发展。

(一)、放宽企业名称登记限制。
1、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以直接申请冠省名、市名。
2、个体工商升级为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转型为公司,原则上准予保留原字号名称。
3、允许企业名称核准后,如有特殊原因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二)、放宽企业经营范围。凡国家没有明令或限制性规定的,允许企业根据自身条件,自主选择经营范围。
(三)放宽企业住所登记限制。除法律、法规对经营场所有特殊规定的行业外,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即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允许经过物理分割的同一场所注册多个企业。
(四)放宽注册资本的限制。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制度。一是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三万元限制;二是取消公司全体股东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20%的限制;三是取消出资时间的限制;四是取消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500万元的限制;五是取消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10万元的限制;六是取消提交验资报告的限制。
(五)放宽集团公司注册登记条件。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2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允许申请设立集团公司。
(六)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一是放宽成员限制。(1)允许农民异地加入农专社;(2)允许农民加入多个农专社;(3)允许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的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加入农专社。二是放宽业务范围;允许农专社从事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等涉农项目,允许农专社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三是放宽出资方式。允许农民以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林权、水面养殖权等出资加入农专社,允许以依法转让的涉农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加入农专社;四是鼓励和支持技术联合社发展。允许3个以上农专社可以组建联合社。
(七)支持创办家庭农场。允许以自有土地和留转土地为基础创办家庭农场,发展规模化、集约化、商业化经营模式。
     通过登记制度改革系列措施,促进了我县市场主体提质、增容。截至九月底,我局新发展企业253户,增幅达到35%,其中新发展公司达到138户,是去年同期的2.5倍,增幅达165%;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9户,增幅达26%;新发展个体工商户2288户,增幅达25%。

                   

声明:绵阳市场信息网内容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