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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又现霸王条款:企业找政府办事必须捐款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9-02  发稿编辑:韩春梅

 

所谓“霸王条款”,就是不顾他人意愿,强行制定损害群众利益的政策条款,这主要表现在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霸王条款”大多出于商业、企业、个体经营等单位,然而,在广西合浦县石康镇政府却别开生面的出现了“政府式”的“霸王条款”,企业找政府办事必须先进行捐款。
“镇政府旧办公楼修建于上世纪80年代,设施陈旧,并存在安全隐患。”石康镇镇长陈海祥说。2012年至2013年6月,石康镇人民政府对政府大院进行了维修。

  一位不愿具名的捐款人向记者透露,修缮工程期间由于资金不足,当地镇政府多次要求当地企业捐款,共募集到捐款120多万元。
 

记者调查了解到,2011年6月,石康镇就维修工程项目向合浦县发改局申请立项,当年6月15日得到批复,之后即开工建设。财政拨款共计80多万元。

 陈海祥说,相对于800多万元的修缮资金总需求来说缺口很大。“没有资金,政府只能自筹,靠卖土地筹得的资金超过500万元,还有100多万元的缺口当时就是靠企业捐款了。”
 

上述捐款人提供的资料显示,上述工程总花费812万元,此外还包括绿化、围墙、篮球场等零星工程50多万元。捐款名单排序是按照捐款数目由多到少排列,“认捐”企业共24家,最高捐资20多万元,总计125.1万元。还有3家企业捐了草皮等实物。捐款企业大部分是家乡传统民营企业,涉及爆竹、陶瓷、农产品加工等多个类型。

 政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 要求企业对外承认主动认捐
 

“政府‘强行’募捐,企业及个人能拒绝吗?”石康镇部分捐款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可能确有部分企业是主动捐款,但大部分企业是在政府工作人员再三“登门协商”后才无奈捐款。
 石康镇一家企业负责人称,由于多数企业当时自身运营困难,并不愿意捐款,后来镇政府几名工作人员3次上门就捐款事宜进行协商。去年4月,工作人员甚至拿着已经写好的收条,再次要求捐款5万元,在这位捐款人的坚持下,最终“捐款”3万元。

 “去年4月,镇政府就捐款事宜召集企业开了至少两次座谈会,政府工作人员在会上明确表示,不捐款的企业今后就不要找政府帮忙办事。”一位捐款人说。
 

另有捐款人透露:“媒体曝光后,政府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走访捐款企业,要求企业在接受媒体采访和纪委调查时承认主动认捐,否则今后办事会有麻烦。”(京华网8月29日)
 习近平和李克强同志多次强调,政府部门要解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官僚主义问题。“依法执政,执政为民”这是我们党赖以生存的根本之所在,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就是解决“为谁执政,怎样执政”的问题。广西合浦石塘镇政府丢了为民这个根基,忘了服务这个根本,把执政当成损民利己的工具,当成捞取好处的“利器”,没有相关政策依据,没有上级文件精神,擅自向企业施压,实施行政逼捐,这种做法是权利的一种泛滥,是腐败的另一种表现形式,希望当地纪检部门严肃进行查处,给群众一个交待,给企业一个说法。 (绵阳市龙门镇政府   谢清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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