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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 建议加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网络安全立法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3-06-28  发稿编辑:景秀丽

在美国“棱镜”事件发酵,世界目光聚焦国际网络安全问题之际,26日,百余名中外网络安全专家、学者齐聚武汉东湖,召开了“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安全立法模式国际研讨会”,共同研究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立法的价值取向、目标确立与路径选择等问题,积极推进中国特色的网络安全立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徐汉明指出,网络虚拟空间中的斗争是硬实力竞争的折射,是软实力竞争的重要场域。网络安全成为国家安全的重大威胁和挑战,成为组织和公民权益保障的重要影响因素。在此背景下,聚焦探讨网络安全问题十分必要。

与会专家代表认为,随着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及其催生的互联网络等新媒体的广泛应用,大数据(big data)时代正在来临,不同于传统安全问题的网络安全上升为世界各国关注的重要议题。例如,如何保障国家信息安全,如何维护组织和公民权益(例如隐私权等),如何开展网络治理国际合作等。这些都给国家、组织、公民带来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丁道勤研究员表示,发达国家注重从出台国家信息安全战略和法律、制定国家紧急状态处置机制、建立国家安全数据中心、规制有害信息等方面完善互联网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在法律法规、管理政策、技术措施、管控手段、资金人员等方面采取了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对中国应对网络信息安全问题具有借鉴意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认为,要提高网络安全监管科学化、现代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国家硬实力、软实力和巧实力,借鉴国外的立法模式和成功做法,与国际接轨,与我国宪法、刑法保持协调一致,维护法制的统一。

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教授朱赛拉·多莱斯·费诺切罗和该校亚历山德罗·阿莫索,新疆大学法学院教授皮勇,澳门圣诺瑟大学校长顾问杨诚教授,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毕海滨,公安部刑侦专家、政协湖北省委常委尚武,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亚平等与会专家认为,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网络安全立法的目标是保障国家网络信息安全,维护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妥善平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与信息资源优化配置之间的关系。立法结构应包括维护网络安全、互联网内容管理、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保护、发展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等五大方面的内容。(中国信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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