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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以权压法”套上紧箍咒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2-07  发稿编辑:韩春梅

 

“限下班前放人”,暴露的是对司法独立的敬畏感缺失,是对司法、行政权界的模糊认知。(新京报网 2月7日)

一段时期以来,有关司法公正、司法腐败的话题一直为社会所关注。目前我国确实存在一些执法不公、有法不守,审判权等司法权的独立性得不到保障等现象,同时仍有一小部分以权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的出现。前几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反贪局长张京宏好不容易将嫌疑人“骗”出来,刚出门,该单位就打来电话:“从来没有人敢查我们的人,限你们下午下班前放人!”从字里行间感受到这句话说出来时,那种底气十足、掷地有声、霸气外漏和舍我其谁的劲头。到底是哪里来的底气如此狂妄?居然枉视司法权威,破坏司法公正。

某些时候,“法外力量”对司法的干扰确实是存在的,像某部委这种“以权压法”的做法,干涉司法,简直是令人生呕,先前个别司法人员亵渎法律尊严、破坏司法公正,造成的恶劣影响,公然挑战国家司法审判机关的公信力。从反贪局长张京宏我们可以看到,要敢于执法、依法办事,公正司法,将不法分子绳之以法,维护我国司法的公正独立,提高司法的权威。
对此,首先是要落实规范权力运行。抓住重点对象,规范领导干部的用权行为,合理配置权力,规范决策程序,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特别是“一把手”不直接分管干部,规范自由裁量,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滥用。

其次,加强民主监督。要杜绝权大法、权压法、徇私枉法,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公正、司法公正,最终落实还是需要具体的人来操作,怎么样才能让有权、执法、司法的人远离徇私枉法,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公正、司法公正,那就是监督,只有落实了对有权人的监督和限制才能确保人民的权利不会被滥用,因此需要提升党员干部透明度,提升媒体、普通群众等监督能力。
最后,公正司法,将办案纳入到法治建设。目前,一些人对司法认识不足,要想消除以权压法的乱象,就必须将办案纳入到法治框架下,为“以权压法”套上紧箍咒。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将办案以法律为准绳,而不是唯权力马首是瞻,司法正义才能贯穿于公共生活的每个角落,因此加强办案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限下班前放人”,这种命令式的威胁,就是对我国司法独立的藐视,挑战司法权威,必须从各方面加大对此种做法、此类人员的监督力度,坚决维护我们司法的公正独立,杜绝此类现象的滋生。

(宫彐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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