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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达·57号公馆

稿件来源:绵阳市场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3-08-14  发稿编辑:韩春梅

 

项       目 :融达·57号公馆 

项目类型 :其他类-其他 

建设单位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单位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监测单位: 略 

地理位置 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 

说   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川水函[2018]887号文件规定,现将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达·57号公馆项目水土保持验收进行公示。现面向社会向公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08月14日至2023年09月8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疑问,请来电或者来函联系,也可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建设单位: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意见反馈联系人:蒋东联系电话:13388107479水行政主管部门:绵阳市涪城区水利局联系电话:0816-6390786

 

附件: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项目名称:  融达·57号公馆项目          

项目编号:【2018-510703-70-03-260126】FGQB-0101号    

建设地点:  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7号                 

验 收 单  位 :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8  月 1 4 日

一、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融达·57号公馆 行业类别 房地产

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性质 新建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文号及时间 绵阳市涪城区农业农村局、绵涪水保〔2022〕—32号 、2022年6月20日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机关、文号及时间 /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批复机关、文号及时间 /

项目起止时间 2021年4月至2023年2月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 四川皓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 /

水土设施施工单位 四川佳城致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绵阳市潜鑫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报告编制单位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二、验收意见

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7号主持召开了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融达·57号公馆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验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看了工程现场,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以及各单位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融达·57号公馆项目为新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长虹大道北段57号,项目中心坐标:北纬104.735652°,东经31.490429°。项目区位条件优越,用地周边交通便利。

本项目为旧城区改造,主要建设住宅楼、景观绿化工程、道路及配套管网、照明工程等。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026.64m2,整个项目由2栋楼组成均为住宅楼,地下层主要为物管用房、机动车库。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7851.9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951.92m2,地下2F建筑面积为8900m2,机动车停车位180辆,项目容积率3.0,建筑密度20.0%,绿地率30.0%。

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3.46万㎡,土石方回填总量0.43万㎡,弃方3.03万㎡,余方运往安州区青安路建设绵阳市吉瑞物流有限公司智慧生态物流项目前期做场地平整,回填低洼处。工程于2021年3月动工,2023年2月完工,总工期23月。截止2023年2月,项目总投资为15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2823.62万元,资金全部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主要内容批复情况

水土保持方案名称:融达·57号公馆。

方案编制时间:2022年6月。

许可时间:2022年6月20日。

许可文号:绵涪水保〔2022〕032号。

防治责任范围:0.60公顷。

防治标准等级: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目标: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3%,本项目不具备表土剥离条件,不设表土剥离率,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防治分区:3个防治区,即建构筑物工程区、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绿化工程区。

水土保持方案主要防治措施:

1、建构筑物工程区

(1)工程措施:施工期间在场地周围布设土质排水沟220m,底宽40cm,深40cm,坡比1:1。

2、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1)工程措施:施工期间在场地进出口位置设置临时洗车池一座,同时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及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遮盖,经估算需密目网1000m2。主体设计在项目区内沿场地及建筑物周围布设雨水管,管网采用DN300的HDPE钢带增强螺旋双壁波纹,总长182m,比降5/1000。透水铺装260m2。

(2)临时措施:施工期间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及裸露地表进行密目网遮盖。

3、绿化工程区

(1)植物措施乔灌草绿化0.18hm2。:。

水土保持总投资:33.61万元。

(三)水土保持措施完成情况

1、防治范围

实际验收防治责任范围为0.60公顷,其中建构筑物工程0.12公顷、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0.30公顷、绿化工程0.18公顷,与批复相同。表防治责任范围变化表

序号 防治分区 方案批复范围

(hm2) 实际验收范围

(hm2) 变化

情况 变化

原因

1 建构筑物工程 0.12 0.12 / /

2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 0.30 0.30 / /

3 绿化工程 0.18 0.18 / /

合计 0.60 0.60

2、水土保持措施

工程实际施工水土保持措施体系与批复的方案相同,工程量基本无变化。

(1)建构筑物工程区:浆砌砖排水沟220m。

(2)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管网采用DN300的双壁波纹雨水管,总长182m,C20透水砖铺装260㎡。

(3)绿化工程区:乔灌草0.18公顷。

  水土保持方案措施与实际措施实施对照表

项目组成 措施类型 措施名称 单位 方案批复 实际完成 变化情况

构建筑工程区 工程措施 浆砌砖排水沟 m 220 220

道路及其他硬化工程区 工程措施 雨水管DN300 182 182

C20透水砖铺装 m2 260 260

绿化工程区 植物措施 乔灌草绿化 hm2 0.18 0.18

3、水土保持投资

水土保持投资实际为33.61万元,与批复相同。其中工程措施3.20万元,植物措施19.89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73万元,独立费用6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78万元。

水土保持投资对比表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批复方案

(万元) 实际

(万元) 变化情况

(万元)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3.20 3.20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19.89 19.50 -0.39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3.73 3.73

第四部分 独立费用 6.0 6.0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基本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

水土保持补偿费 0.78 0.78

工程投资合计

静态总投资(Ⅰ+Ⅱ+Ⅳ) 33.60 33.21 -0.39

总投资(Ⅰ+Ⅱ+Ⅲ+Ⅳ) 33.60 33.21 -0.39

(四)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4】8号)、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制定水土保持补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价格【2017】347号),绵阳华青投资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7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7834.63元,已按批复金额足额缴纳(见附件)。

(五)水土保持效益

绵阳市新融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并获批准,实施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措施,完成了方案确定的各项防治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达到了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总体质量评定为合格,外观质量评定为合格,各项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发挥了较好的水土保持功能。

各项水土保持效益指标达到了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其中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0,渣土防护率98%,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25%,具有良好的保土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建成的水土保持设施质量总体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较好的控制和减少了水土流失。建设期间结合主体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水土保持设施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运行良好,满足水土保持开发建设项目的基本要求。运行期间的管理维护责任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竣工验收。

(七)后续管护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建设单位应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的管护,出现有植物枯萎、坏死、草地秃斑率较大等区域应及时进行补植,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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